总之,在政府监督 TSD 承诺方面,选定的可持续发展条约较少,重点是针对具体国家的实施,并且执行有限制(特别是在不遵守规定的情况下受到制裁)。这与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监督的广泛的可持续发展条约形成了鲜明对比,没有区别,否则将受到制裁威胁。这种差异的原因是什么?
也许欧盟机构想要限制政府需要解决的争议
他们可能担心相当多的可持 贸易政策讨论对 续发展条约在实践中效果 葡萄牙电话号码库 甚微或效果不一致。加拿大托利大学最近的荟萃分析得出了这一令人警醒的结论。特别是,那些不涉及贸易或金融,也没有自己的执行机制的条约被发现是无效的,例如《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顺便指出,该公约包含在委员会 CSDDD 提案的附件中,也包含在欧盟最近与新西兰的贸易协定的 TSD 章节中(尽管不受制裁),但没有包含在欧盟最近与越南的协议中。)事实上,托利大学的分析 贸易政策讨论对 认为一些条约完全适得其反,包括《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 (该公约包含在委员会的 CSDDD 提案的附件中,但未包含在欧盟最近与越南或新西兰签订的贸易协定的 TSD 章节中)。
作为对这种条约功能失调的可能解释
研究人员认为,专制政府通过批准条约在外交上取得了成功,但如果它们随后未 欧盟对可持续发展条约的不一致态度:尽职调查立法与贸易政策 能实施这样的条约,几乎不会遭受任何负面影响。欧盟委员会是否希望通过其企业 CSDDD 提案改善这种令人失望的情况?私人利益相关者对条约的分散监督确实有优势,至少在理论上如此。这创造了大量更接近工作场所的监督者。但这种好处总是存在的吗?
例如,在一个政府专制的外国,欧洲公司应该做 香港领先 些什么?当第三国对此类举措表现出敌意时,要求公司发声是否合理?例如,中国对 H&M、阿迪达斯和其他一些对新疆强迫劳动提出批评的公司的反应令人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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